大連起重配件行車的吊鉤作為輔助吊具之一,經常出現在各類型的起重機械上,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吊鉤使用、維護不當,造成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也時常發生。其中,因缺乏定期檢驗、有效監控與管理是造成起重傷亡事故的重要原因。除了對員工進行相應的培訓,還應該制定有效的管理標準,為安全保駕護航。以下先從行車的吊鉤管理開始介紹,管理有序才能為實現高效生產提供可靠依據。
行車的吊鉤由使用部門按其起重量給予特定編號,并按編號進行管理。具體方法是“吊鉤起重量-序號”,例如:16t吊鉤,編號分別為16-1、16-2、16-3等。有了編號,便于每個吊鉤的維護、管理都能留下記錄,對于登記在冊的吊鉤現狀有一個可靠的數據來源,管理、監督人員也就能做到心中有數。
根據機種、機型的實際需要,經技術信息部批準,使用部門可以適當配置備用吊鉤總成。另外,備用吊鉤應保持清潔,若發現有銹蝕,應設法除銹。
吊鉤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報廢:
(1)裂紋;
(2)危險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10%;
(3)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%;
(4)鉤身扭轉變形超過10°;
(5)吊鉤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;
(6)吊鉤螺紋被腐蝕;
(7)片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%時,應更換襯套;
(8)片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%時,應更換心軸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 第三十六條 安全設備的設計、制造、安裝、使用、檢測、維修、改造和報廢,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。
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、保養,并定期檢測,保證正常運轉。維護、保養、檢測應當作好記錄,并由有關人員簽字。
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關閉、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、報警、防護、救生設備、設施,或者篡改、隱瞞、銷毀其相關數據、信息。